1、法院判决无效婚姻民政局会撤销吗
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,民政局不需要再进行撤销。婚姻无效是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司法认定,一旦法院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,该婚姻自始无效,即从婚姻成立之时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民政局主要负责婚姻登记等平时工作,其登记的婚姻效力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。当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,该判决具备终局性和权威性,民政局应依据法院判决来处置有关事宜,不再对已被判决无效的婚姻进行撤销等操作。
总之,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即产生法律效力,民政局应遵循法院判决而不需要另行撤销。
2、法定离婚条件包含什么
法定离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:
协议离婚: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并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30日内,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,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诉讼离婚: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,法院应当准予离婚。具体情形如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;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;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3、法定离婚条件是分居多长时间
依据国内法律规定,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这里强调“因感情不和”且“分居满二年”。譬如夫妻双方因感情矛盾,分开居住长达两年,互不履行夫妻义务,这样的情况下,一方起诉离婚,经调解无效,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。应该注意,要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,譬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、租房合同等能证明分居事实及缘由的证据。同时,即便满足分居两年条件,更不是势必判决离婚,法院仍会综合其他原因考量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。若不符合上述条件,也可通过其他法定情形,如重婚或与别人同居、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起诉离婚。
当大家探讨法院判决无效婚姻民政局会撤销吗这个问题时,第一要明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定义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后,婚姻自始无效,不需要民政局再进行撤销。但若是民政局办理的可撤销婚姻,才会涉及到民政局依程序撤销的状况。在婚姻关系中,准确区别和理解这类至关要紧。假如你对婚姻的效力认定、后续手续办理等还有其他疑问,譬如无效婚姻财产怎么样处置、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等,不要迟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